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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18 17:43:16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2003 年修订)

为了调动我校硕士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追踪科学前沿,拓宽知识面,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科的交叉与渗透,活跃学术气氛,规范我 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作以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以及各种 专题讨论班等)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必修环节,其学分可列入培养方案的总学分。

二、硕士研究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 活动。凡在本院举行或各分院、系(所、 中心)组织举行的相关专业学术活动,相关专业 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 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

三、各分院、系(所、中心)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促检 查。硕士生在学期间总共至少参加学术报告或讲座 15 次;在读期间作相关学术讲座至少 1-3次。 四、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的内容要求应体现前沿性、新颖性或交叉性,选题应基于近年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资料,陈述要精练、层次分明、思路清晰、表达清楚。报告者应提前一 周贴出告示,并写出报告摘要(中英文对照)交指导教师审査,合格者才能作报告。

五、学术报告由各分院、系(所、中心)以年级或学科、专业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由两名指导教师和一名硕±研究生负责,每次由若干名硕士研究生作报告,然后由与会者提问、 报告者作答并进行学术交流。

六、每次报告结束,指导教师根据报吿的记录要点,同时结合硕士研究生写出的报告摘 要及报告准备工作、内容、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分数记载归档。

七、提倡硕士研究生用英语作学术报告。不能全部用英语作报告者,其报告的题目、关 键词、专业术语等用英语讲。

八、指导教师和组长在每次学术报告结束时要进行点评,并时常注意关心和指导自已的 硕士研究生多参加各种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及各种专题讨论班。

九、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与各种评优、评奖挂钩:凡未达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种评优、评奖;凡有三分之一硕士研究生未达到要求的集体,不得申请选 先进集体。

十、硕士研究生听取和作学术报告应记载在《贵州财经大学硕 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上,根据记载的情况由各分院、系 (所)负责人评定总成绩,决定是否达到要求。

十一、本规定诌 2004 级开始实行,解释权属研究生工作部。


【责任编辑:李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