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17:41:5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思想品德、业务学习以及科研能力等进行评价,考察其是否具备进 入下一阶段学习能力的重要环节。
二、考核时间
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
三、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三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设组长一名。
四、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素质
2.课程学习情况
3.科研能力
4.阅读能力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
2.由导师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科研能力进行评定,并提出意见。
3.研究生向考核小组陈述学习及科研情况。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 作出牵生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决定。
4.各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六、考核结论及处理
1.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酌情处理:
(1)硕士研究生学位课课程考试有三门及以上重修。
(2)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
(3)在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旷课累计达 24 学时;擅自离校达一周以上。
(4)课程成绩合格,但科研能力很差,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
(5)其他原因。
七、附则
本办法从 2010 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本实施方案的有关实施细则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并对本实施方案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