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8 18:05:17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3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 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黔〔2022〕118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3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代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了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下基层的毕业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享受下基层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济学院资助办公室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所有带过经济学院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联系,通过qq、微信等形式与毕业生取得联系,并建立了经济学院学费补偿代偿群,使下基层就业学生及时知晓政策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通过认真审核,我院现拟报送陈旭婷等4 名同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5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明德楼420)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人:杨志远
联系电话:0851-88510987.
附件:
2023年经济学院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名单:陈旭婷、陈启玉、田维敏、苟婷婷 邹衡一
经济学院
2023年4月28日
一审:赵之友
二审:赵之友
三审:朱红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