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3 16:45:56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7号)等文件精神,及《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困难毕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我院认真开展 2021-2022 学年困难毕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对金媛媛等4名困难学生进行认真审核,决定给予其学费减免,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金媛媛 王明艳 邹明伦 向俊涛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3日-5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向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明德楼420)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人:杨志远
联系电话:0851-88510987
经济学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