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2 11:39:2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7 号)及《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校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对张愉函等12名困难学生进行认真审核,决定给予其学费减免,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张愉函 罗琼 蔡义 吕薇 吴孝瑶 赵婷婷 金媛媛 李庆华 彭杰 田春莲 田终 王明艳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明德楼420)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人:杨志远
联系电话:0851-88510987
经济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