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6 20:39:5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评选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提交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严格审查,优中选优,经学院研究决定,现拟定以下同学参评: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 |
何时获得何种奖励(此项为研究生填写具有代表性的3-4项校级及以上奖励,且表述规范,如有多填仅取前4项。) |
1 |
樊星兰 |
20170115010406 |
女 |
经济学 |
本科 |
1.2018.12 获校三好学生奖励 |
2 |
肖雅婷 |
20170115010144 |
女 |
经济学 |
本科 |
1.2021.04获校优秀毕业生奖励 |
3 |
段云耀 |
20170115010406 |
女 |
经济学 |
本科 |
1.2019.03 获校优秀团干奖励 |
4 |
刘美娟 |
20181101111004 |
女 |
政治经济学 |
研究生 |
1.2020.01 获校三好学生奖励 2.2020.12 获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 3.2020.12 获省三好学生奖励 4.2021.04 获校优秀毕业生奖励 |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自公示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经济学院420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88510987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