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商才强国富民
铸儒魂经邦济世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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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宣传部
根据校教字(2017)20号关于2013级本科生“儒魂商才”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通知要求,经济学院对2013级本科6个专业11个班级本科生的“儒魂商才”综合素质学分进行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4月28日-5月7日。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经济学院实践办419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贺老师,电话:88510986。
附件1:素质教学学分明细表(13资环).xls
附件2: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经济1).xls
附件3: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经济2).xls
附件4: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财政1).xls
附件5: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财政2).xls
附件6: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税收1).xlsx
附件7: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税收2).xls
附件8: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国贸1).xls
附件9: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国贸2).xls
附件10: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国商1).xls
附件11: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13国商2).xls
经济学院
201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