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商才强国富民
铸儒魂经邦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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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09 00:00:0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宣传部
根据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经条件复合和相关专家审议,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了公示。我院的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获得教育部公示,这是对我院学科建设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院学科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在经济学院发展历程当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1月19日。
附件: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2018年1月9日
经济学院学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