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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1 00:00:0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为了保证院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运行质量并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加强学生会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本制度以下有关规章由主席团和团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一、值班时间及地点 :

1.时间:周一至周五

时间段

1-2节

8:00-9:35

3-4节

9:55-11:30

5-6节

13:30-15:05

7-8节

15:10-17:00

10-12节

18:30-20:55

2.地点:明德楼412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统筹安排。

三、值班要求:

1、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论处,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者按未到论处。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与其他工作人员调换值班时间并上报主席团批准。若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岗,且无人替岗,须立即向主席团汇报并事后补假。

2、未经批准不得拿走办公室的任何物品,不许无故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自配钥匙。

3、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系团委的指导与安排。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做到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在完成本部门工作基础上,应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整体工作顺利开展

4、务必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好当天的值班日志,不得代签,不允许签到后立即离去。组织部人员将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5、在岗时认真负责,礼待来访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汇报转达。

6、遇有人借用学生会物品,值班人员确认其经过上级同意后,让其在值班日志中注明所借物品、事由、借用期限、借用人姓名(非学生会内部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在其后附上借用人班级、联系方式),最后由值班人员签名作为保证人;若所借物品逾期未归还,由该值班人员负责追还;借用人拒不归还物品或者所借物品丢失时,由该值班人员承担部分责任;如遇有人交还物品,值班人员需登记好其交还的物品、时间,检查交换时物品状况,并记录。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穿着大方得体,禁止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8、开水供应需及时,保持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清扫地面、擦拭办公桌等)。

9、值班时间,在没有其他当班人员在时,不能随意离开。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灯、电脑。值班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意外事故应以最快速度报告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10、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本例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