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最新消息 > 正文

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的谆谆教诲”

发布时间:2019-09-16 00:00:0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经济学院

2019年09月16日下午4点半,经济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于明德楼411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的谆谆教诲”,会议由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组长刘林冲主持,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大部分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会议。

在会议上,全体党员、预备党员都提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的谆谆教诲”,并在会上逐一发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感悟!在发言中,预备党员袁仕先谈到:“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我想到一句话:“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抓严管、狠抓落实,

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作为共产党员,要敢于担当,既然自己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就要承担这个岗位该承担的一切,犯了错误要要收到应有的惩处。其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的谆谆教诲,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包括广大青年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的梦。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我们每个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是我们中国梦的实现。”预备党员刘林冲也谈到:“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的谆谆教诲:时代呼唤担当,民族振兴是青年的责任。鲁迅先生说,青年“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

这是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我认识到我们不管作为一名党员、群众、学生都应该有自己的担当,有自己的责任。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大学生新青年,我们更应该做好榜样,更应该有担当、有责任,在有担当的同时也要充实自己的本领,这样才可以为民族振兴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担当。”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学习,正式党员王艳老师做最后的总结发言:“一个党员如果不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勇于担当责任、不遵守党的纪律和章程,就不配作一名学生党员!”

通过此次学习,经济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党纪党规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的内涵。